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
和平、独立、民主、统一、繁荣
总理
编号:109
万象市,2025 年 9 月 16 日
关于任命专项工作组研究制定丰沙里省和华潘省各类发展项目特殊政策的决定
- 依据 2021 年 11 月 8 日签发的第 03 号《政府法》;
- 依据 2023 年 6 月 30 日签发的第 19 号《关于任命负责解决紧迫经济金融问题、通货膨胀、汇率、物价和外债问题的专项工作组的决议》;
- 依据 2025 年 2 月 17 日总理-副总理会议结果;
- 依据 2025 年 8 月 5 日关于研究制定丰沙里省和华潘省发展项目特殊政策会议的结果。
总理决定:
第一条 任命专项工作组,负责研究制定针对丰沙里省和华潘省各类发展项目的特殊政策。工作组成员如下:
I. 总体指导委员会 由以下成员组成:
1. 宋赛 ·西潘敦先生,总理,负责经济与对外合作领域工作,担任委员会主任;
2. 桑蒂帕 ·丰维汉先生,财政部长,担任委员会副主任;
3. 布康 ·纳马翁先生,部长、总理府办公室主任,担任委员会委员;
4. 苏沙婉 ·维亚杰女士,新闻文化旅游部长,担任委员会委员;
5. 勒莱 ·西维莱先生,公共工程与运输部长,担任委员会委员;
6. 本坎 ·沃拉吉女士,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银行行长,担任委员会委员;
7. 马来通 ·贡马西先生,工业与贸易部长,担任委员会委员;
8. 林康 ·敦萨万先生,农业与环境部长,担任委员会委员;
9. 坎佩 ·赛松佩先生,华潘省省长,担任委员会委员;
10. 宋蓬 ·密达蓬先生,丰沙里省省长,担任委员会委员;
11. 奔登 ·敦萨万先生,中央投资促进与管理委员会副主席,担任委员会委员。
II. 总体指导委员会职责如下:
1. 研究制定关于组织实施特殊政策的原则、规章和措施,以鼓励、促进和吸引国内外符合条件的优质投资者和企业家到华潘省和丰沙里省投资发展,逐步提升社会经济的发展水平;
2. 研究中央与华潘省、丰沙里省之间,省与县之间,县与村之间协调的预算财政管理机制,以解决贫困问题,建立持续稳定扩展的社会经济基础,并按照绿色、环保、可持续的方向发展;
3. 研究为两省全面发展创造有利环境,确保各族人民的当家作主权利(依照宪法和法律),旨在提高两省的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效能。
第二条 特殊激励政策(投资促进政策)
1. 研究制定激励政策,以促进华潘省和丰沙里省在五大经济潜力领域实现生产、加工、服务业的产业化转型,即:农林业;旅游业;能源;矿业; 以及衔接-联通服务业。特别地,对于农林业、旅游业、衔接-联通服务业以及投资于清洁环保技术的业务领域,将给予特殊政策。此外,特别鼓励对人力资源开发领域的投资;
2. 研究制定政策,以加强两省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遵循绿色、环保方向,通过建立多方参与的规划体系(包括专家、知识分子、投资者、企业家和人民),以增强在市场、资金、技术方面的竞争能力和适应能力,使之按照产业化方向和国内外经济一体化方向,成为商品生产的重要力量;
3. 研究在本决定生效后,对国内外投资者投资申请的审批事宜,以吸引投资,同时确保审批过程的稳定、便利、快速和透明。授权发展重点区域指导委员会负责批准,但须与相关技术部门紧密协调。若为大型战略性投资项目,须征求党中央政治局的意见;
4. 研究确定中央相关部委与华潘省、丰沙里省之间的协调机制,以推动实施现代化的一站式服务。并研究、调查在电力、矿业以及广阔土地领域投资的可能性。省级投资促进与管理委员会需研究并在(15 个工作日内)对企业在原则批准或拒绝签署谅解备忘录方面做出答复;对于特许权协议,则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步骤执行。
第三条 授权上述委员会主任协商确定具体的工作活动计划、原则和工作模式方法,明确内部工作分工和责任,研究并任命该委员会的协助秘书处。
第四条 各部委、部级同等机构及地方政府机构以及所有被任命的成员,须知悉并组织实施本决定, 以期取得良好成效。
第五条 本决定取代 2025 年 6 月 25 日签发的第 77 号决定,并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总理宋赛 ·西潘敦
分发清单:
- 第 19 号专项委员会,各位成员,各 01 份
- 各位被任命的成员, 各 01 份
- 存档, 0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