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挝首都万象市公共工程与运输厅于2025年12月15日发布第9307/ຍທຂ.ນວ号通知,要求个人、法人、各商业单位及资产有限公司知悉:目前首都万象市内存在未经国家部门批准、擅自进行村庄安置区建设及土地分配销售的行为,此举违反了2019年1月31日发布的第2241/ຍທຂ号建设管理条例。为促进未来城市及周边区域的有序发展,防止形成过度密集社区,现通知如下,要求各方遵照执行:

1.施工前须获许可:任何项目实施方在开展工程前,必须向万象市公共工程与运输厅提交设计方案及相关文件申请许可,获得批准后方可动工。
2.设定最低面积标准:用于安置、分配销售或租赁的土地开发项目,其总面积不得低于10,000平方米。
3.明确道路系统规格:开发区域内的道路系统须满足以下标准:主要进出道路宽度不少于8米,支路宽度不少于6米。沿道路边缘及前述路面需配备排水沟,并且路面须铺设双层沥青或钢筋混凝土进行硬化。
4.要求完备规划方案:必须提交包含土地开发布局、排水系统、污水处理系统及垃圾收集储存系统的总体规划图。
5.规定违规处理措施:对于上述涉及的工作任务,若任何实施方不遵守规定,国家部门将对其进行教育,并提请相关政府机构终止其继续经营业务。
为此,特此通知各商业单位及所有相关部门,请予知悉并积极配合执行本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