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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挝政府强化矿业项目整治 依法推进C类及C+类项目清理与监管

发布时间:2026-10-15 14:23:27 浏览量:2771

老挝政府近期持续推进矿业领域规范化管理,针对全国范围内被列为C类(较弱)和C+类(很弱)的矿产投资项目开展系统性评估与整治。根据老挝工贸部公布的评估结果,在2024年度接受评估的259个矿业投资项目中,共有111个项目被列为C类或C+类,占全部受评估项目的近43%。其中,勘探调查阶段项目45个(C+类29个、C类16个),开采加工阶段项目66个(C+类46个、C类2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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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估结果揭示问题根源

评估工作依据七项严格原则开展,结果显示,导致大量项目被列为C类或C+类的主要原因集中在两个方面:

(一)投资主体能力不足。 部分投资企业缺乏必要的资金实力、技术能力和实际运营经验;部分企业存在圈占矿点、等待合作方或转手项目等现象;亦有企业违反合同约定、拖欠政府财政义务多年,并在环境与社会责任方面未达标准。

(二)管理机制存在薄弱环节。 过去审批环节对投资方财务资质和从业背景审查不够深入;部分地方审批存在越权现象;对违规企业终止合同的措施执行不够及时、果断,项目跟踪、检查和评估缺乏系统性和常态化机制。

二、已采取的整治措施及阶段性成效

根据总理府第1873号通知精神,老挝工贸部牵头建立了跨部门协调机制,联合国家投资促进与管理委员会、财政部、农业与环境部及地方政府,共同开展项目及投资主体评估工作,具体进展如下:

(一)警告与备案管理。 国家投资促进与管理委员会已向41家公司发出正式警告通知,限期3个月整改;约谈52家公司签署评估结果确认及整改计划备忘录;与23家公司及省政府完成现场联合备忘录;将36家弃置项目、无法联系的公司列入黑名单(部分公司因仍欠政府财政义务,暂未取消合同)。

(二)终止合同与吊销许可证。 已对10家公司宣布终止合同并吊销许可证(勘探阶段8家、开采阶段2家);政府已同意追加取消2家公司(涉及稀土案例);另有5家公司正在准备继续取消程序。

(三)打击非法采矿。 工贸部会同公安、国防力量及地方政府,在8个省23个点位开展实地检查,发现18家公司和5名个人存在违法行为;查扣挖掘机38台、淘金船20艘及大量设备;通过拍卖等方式预计可实现财政收入约15.52亿基普。

三、新阶段监管方向与重点措施

为进一步推动矿业领域实现实质性突破,老挝政府正在加快出台关于新阶段矿产开发与管理的新总理令,明确以下重点措施:

(一)六个月内完成旧项目清理。 责成国家投资促进与管理委员会对全部项目进行复审。凡属C类或C+类、未按合同推进、拖欠财政义务或严重违反环境法规的项目,一律坚决终止合同并收回许可证,不予妥协。

(二)实行十项筛选标准与100%公开招标。 收回的土地或矿点,凡资料齐全的,一律公开招标;强制核查实际受益所有人(UBO),打击代持行为;被列入黑名单或属于C类、C+类的企业,严禁参与投标。

(三)分类管理矿产并逐步停止原矿出口。

稀土:依据第11号总理令,坚决停止审批新项目;原有项目国家持股不得低于20%。


低价矿产(铁矿、煤矿等):暂停新批,计划2030年前停止原矿出口,已批项目须建设加工厂。


高价及市场需求旺盛矿产(金、铜、钾盐等):须对接国内冶炼和加工厂,推动工业化发展。

(四)严厉打击非法采矿行为。 查扣资产和设备全部公开拍卖,取消原主买回政策;淘金船、挖砂船须拆解为废铁;责成公安部会同国家审计机关对违法者及涉案公职人员立案调查,绝不姑息。

(五)加强跨部门与地方协调,推进数字化监管。 明确中央与地方权责边界,杜绝重复审批;建设国家矿业GIS卫星数据库;在矿口安装CCTV和实时自动称重系统;数据接入税务风险管理系统(Tax RIS),确保财政收入完整、透明、可核查。

(六)强化省人民议会监督作用。 政府明确省人民议会为重要监督力量。工贸部将与各省人民议会建立定期报告与信息交换机制;省人民议会有权开展实地检查,监督法律法规执行及环境影响,并可直接向政府建议暂停或取消违规项目,推动形成公开透明、共同负责的监管格局。

分析认为,此轮整治行动释放出明确信号:老挝政府将坚决纠正矿业领域“占而不采、采而不税、破坏环境”等突出问题,在保障国家财政收入的同时,推动矿业开发走向规范化、可持续和透明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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